本报讯 记者方维芳报道:27日,全省医疗工伤保险座谈会在南昌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即将下发《江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要全面覆盖城乡居民。
[关键词]:目标
2011年医保实现设区市统筹
《意见》提出,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要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医保覆盖率力争达到92%,同时实现设区市统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覆盖率稳定在92%以上。
《意见》还明确,建立以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为主体,以城乡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制度为保底层,以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多样化补充的“三纵三横”医疗保障体系整体框架,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医疗保障需求。
三年内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我省将部署三年内全面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重点确保统筹解决全省各地各类国有关闭破产改制企业、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农林水困难企事业单位、城镇困难大集体参保工作,并签订责任状。
通过谈判让患者住院少付押金
目前,多数统筹地区采取了按非参保患者的一定比例预交住院押金的政策。对此,有的患者仍反映垫付比例过高。为此,医保经办机构将代表参保人员与医药服务提供方进行谈判,发挥集团购买的优势,尽量做到参保患者住院少付押金甚至不交押金。
[关键词]:惠民政策
就业困难人员参保可享补贴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国有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和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将由财政补助解决。
另外,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费用将给予补贴。同时,我省还将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
建立异地就医、就地结算机制
据了解,我省还将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同时,将推广“一卡通”,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试点社区首诊制
我省将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积极探索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买药。
《意见》还提出,我省将从重点保障大病起步,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今后的补偿将不仅包括对住院费用等大、重疾病的费用补偿,还将探索建立对常见病、慢性病和一般门诊疾病的费用补偿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