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江西日报 作者:内详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08/12/30 8:37:20
《条例》是建国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专门性行政法规,是《节约能源法》的重要配套法规。为贯彻好该《条例》,省政府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会议指出,公共机构带头节能,对于增强全体国民的节能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节能的良好氛围,具有积极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我省公共机构节能要带头做好六件实事,即:落实“十一五”节能目标,做好车辆节能、建筑节能、水电节能,采购能效标识达标产品,建立能源统计、考核、审计体系。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要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制度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以强烈的责任感和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加快推进节约型政府机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