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话巴——是谁的错?
媒体:原创 作者:老黑专业号:老黑
2009/6/22 17:48:36
人和动植物共处在一个自然界,他们共建的生存环境对谁最适宜,就是谁的“天堂”,谁碍着谁了,谁的生存对谁有威胁了,这很正常,谁又对谁格外施恩了倍加照顾了,这也很正常,整个自然界就是一个即互相吸引又互相排斥的统一体,是相对独立且又互为关系的生态链,矛盾升级了你死我活比个输赢,生存需要了就会云开日出。我想这个道理不管你是专家还是学者应该不难理解,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动植物的利用到保护就是一个最好例证,在一定限度内我们就是要掘取自然界的所有为我们的生存服务,在超出某个临界值时我们就要理智地规范自己的行为,这不是为了自然界的动植物,而是为了我们,我们怕由于我们的错误行为使我们的生存延续走到尽头,地球环境资源来一次重新大组合。
不过所有有思想的人所做的关于动植物的看法和论述,应该都是为了人类社会的生存环境,只是思路理径角度不一而出现的偏差,理顺了,目标最终会统一的。沽名钓誉争利者少之又少,其结果会让人从仰视变为府视。在我们生活的现实社会中,一千元到几千元不等的环评会审费就能让知名的专家府首帖耳,这种现象可以说是司空见惯,还美其名曰:不能不食人间烟火。人穷志短,钱可通天,不就是一片草、树和水吗?谁看见影响谁了,就是看见又咋啦,不就是签个名吗?坐高级轿车、住高档别墅、吃现代营养配餐专家同样是舒服的,以后的事咱有责任,别人就没有责任吗?再说了你不签人家不是照样搞定吗?识时务者为俊杰,社会大潮到了你不顺着会被淹死的。不能说没有道理,要不好多地方都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了,还有那么多令人尴尬的事情?
大多数情况下说实话是会引来很多人评论的,但社会发展又必须提倡所有的人都说实话,人类就这样无奈的做着自己该做的事,必要的时候还得保密还得光明磊落,就算矛盾重重得自欺欺人也没办法。就说最近“湿地中国”网上的一篇“水葫芦”之说吧,不就是北京该不该引进“水葫芦”吗,引就引了,有什么,如果能在此地生长,就说明这里环境适合它,说明这里的环境需要它,自然资源循环需要它。当地有当家的湿地植物不错,但它们的作用不能满足人们对环境的需要,或者说是它们的存在空间小,种群发展受限制,满足不了资源循环的要求,这是谁的错,是引种水葫芦那些人还是水葫芦?应该从根本上多想想,只在皮毛上说些不管痛痒的话,解决不了根本的问题。水葫芦长的快了堵塞河道了影响到人类经济发展了,这能是水葫芦的过?谁给它的条件?倒是水葫芦长的快光合作用强,对太阳光热利用量大,把太阳能变成生物化学能量贮存起来,说不了还能降低地球气层中的温度呢,水葫芦的光合作用收集了水中、空气中大量的人类活动的废弃物,使其改变存在方式失去了对自然界物种的危害有什么不好,至于说人们对水葫芦的生物化学能没有展开充分的利用,使其在自然界重新释放,那也绝对比污染物没有被水葫芦利用前对人类的危害程度低的多,甚至更有利于生态良性循环。水葫芦没有错,给北京湿地引种水葫芦的人也没有错。但种上水葫芦对于解决水污染、环境污染不是根本之策,假如消耗人为污染的自然物种的存在空间和种群大小满足不了资源循环的要求,水葫芦就是布满了北京的全部湿地,又能耐污染物何。
全世界都应该考虑参与资源循环物种的存在空间和种群大小问题,中国人口多会更加迫切一些,环境问题和物种问题不要怨天忧物,因为它们都是无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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