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大江网九江频道 作者:内详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0/11/8 8:42:13
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调整了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1、关于契税政策:(1)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2)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2、关于个人所得税政策: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九江市房屋买卖交易已按新的政策执行。对于新的契税政策,改变了过去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和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的政策;对于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改变了过去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的政策。国家调整契税所得税政策,意在遏制、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干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