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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大秦帝国》引发的思考

媒体:原创  作者:文|张来福
专业号:掌上鄱阳湖 2018/6/5 10:46:52

读《大秦帝国》引发的思考


    孙皓晖先生的长篇历史小说《大秦帝国》,泱泱五百万字,篇幅之大,已创小说之最。我在三年时间内,断断续续读了三遍,虽涉之皮毛,而略有心得。
   该书从商鞅的变法图强到苏秦的合纵抗秦与张仪的连横反制;从秦孝公的司君有为到秦二世赢胡亥的荒淫无度,展示了战国时秦国变法、内政外交及秦与六国政治、军事斗争的宏阔画面,描绘了以儒、法、道、纵横、阴阳为代表的诸子百家思想文化的五彩缤纷,既是历史版面,也是现实写照。读来扣人心弦、意犹未尽。
   与其他文学作品不同的是,该书不属纯文学范围,与其说是一部小说,倒不如说是一部历史学论著,除对宏大的战争场面和各色人物的外观形象及心理进行必要的虚构描述或点缀外,对历史事实的阐述绝大部分真实且有据可查。更可贵的是,作者通过小说的形式,明确地宣示了自己对秦帝国前后中国历史渊源及发展规律的认识,眼光独到,发人深思。原来,孙皓辉先生并非专业作家,而是西北大学法学院的一名历史学教授。本书从起稿到闻世,整整十六年。
   

阅读后,有以下思考:
   1、秦王朝的历史定位。
   小说把统一六国后的秦朝称为帝国。
   什么叫“帝国”?历史学意义上的概念大致有三:
〈1〉、有辽阔的国土;〈2〉、有高度统一的集权统治;
〈3〉、有强大且对外扩张的武装系统。
       作者将秦划入了强悍、统一、集权的王朝系列,给予其崇高的历史地位。
    其地位的核心便是:自此,中华有了整体意义上的法治。
   2、秦王朝能以西部落后、荒芜的“戎狄”之身先后战胜山东六国,统一华夏,靠的是什么?
   回答是:法治。
   3、秦王朝既然以法治强身且统一华夏,为何在建朝后的十五年内又夭折了?
   回答是:后期法治与仁治的严重脱离。法治愈是进入和平年代愈是难以驾控;驭法而不施仁政必然驭之过度、造成灾难,在一个尚不成熟的法治和浓厚传统意识的社会里,灭亡是正常的。但这属于“政"的范围而非“制"的范围。
   4、从社会文明发展的角度看,历史学把文明分为原生文明和后继文明。那么,秦王朝自秦渠梁(秦孝公)依靠商鞅变法开始直至统一六国所实行的法治图强,能否算是一种原生文明? 
   回答是肯定的。
   因为,秦孝公之前,秦国及其他各国,并未形成较系统的法律体系,更不存在与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诸如农桑、军功、世袭、刑罚等具体的奖惩规则。另外,自秦孝公开始,各国对以秦制秦政为中心的秦文明的评判绝大部分持肯定态度,如,荀子大师对秦制秦政秦风就有高度评价。在《强国》篇中,荀子依据亲自入秦的所见所闻,对秦政评价:“佚而治,约而详,不烦而功,治之至也。秦类之矣。”在《正论》篇中,荀子也对“治世重刑”的正当和合理作了充分论证。至于主张分封制、极力推行王道价值观的儒家守旧派指责秦法治是"苟法”与“虎狼”,在秦统一六国前并非主流。
   

因此,秦帝国(王朝)给中华民族带来的法治图强属于原生文明,且系历史文明中的典范。在此后的历朝中,尽管主流的儒家意识形态主宰下的国家机器和社会民间对秦制百般谩骂,但实际上这些朝代在行动上并没有放弃对秦制的效仿。事实已证明,后来没有放弃秦制而实行法治的,国便强盛,反之亦然。
   〈1〉、从汉高祖刘邦到汉武帝刘彻的一百余年间,西汉王朝对秦帝国所实施的中央集权、郡县制、统一法令、统一文字和度量及生产标准等全盘继承,实际上是否定了以儒家遗少遗老为主体的反秦势力的政治主张。由于刘邦集团为反秦的即得利益者,为了其取而代之的正当性,当然也要喊些口号,如“暴秦"之说等等,但也只能局限于泛泛而谈,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刘邦本人更是态度暧昧,《史记•高祖本记》记载,刘邦一生对秦政只评价过两次,说的是同一句话:“天下苦秦久矣"。刘邦起事前是一名亭长(村委会主任),其集团的文臣武将除张良原为韩国申徒(民政部长)是正宗的贵族外,其余的皆为小吏、商贩、小地主及工匠游士等布衣平民,本为口无遮拦的青皮之辈,可他们竟对秦制一直三缄其口。可见,秦帝国的治国机制并无多少可责之处。
   〈2〉、西汉官方认定的《史记》并未对秦制作整体性否定。作为有良知的学者,司马迁先生对待前朝的执政状况一直保持了独特的谨慎。
   〈3〉、在西汉,对秦文明作全面否定的有三个代表人物,一个是淮南王刘安,一个是大儒董仲舒,一个是王莽。他们或是官方学人,或是宫门中人。由于他们的影响,直至东汉,反秦才逐渐成为官方立场,但也只是采用捧儒的方式进行反向衬托。两千多年以来,除了对“焚书坑儒”的指责有些底气外,其他并无多少有力的事实依据可供责难。
   5、在中国的历史上,除秦帝国外一直是儒治占上风,法治缺乏应有的位置。实行法治的,富国强兵、社会繁荣;而单纯实行儒治不实行法治的,不是被动挨打,就是丧权辱国,个中原因,此处不赘述。现时,我们在加强法治的同时,似有重塑国学之风,这是好事!本次人代会修改民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本法的基本原则,使民事法律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能落实到具体的社会制度中,从而使法治与儒治能有效融合、并驾齐驱,成为社会运行的常态。儒家倡导仁义理智信,法治以强力保障规则运行,二者皆不可或缺。如果光有仁治而没有法治,社会缺乏秩序,好人得不到保护,坏人得不到制裁,最终会导致瓦解;如果光有法治而没有仁治,社会会变得僵硬,人们会出现麻木,最终会䧟入瘫痪。上述种种,教训实在太多。
   参考书目 :
《史记•高祖本记》
巜史记•礼书》
《淮南子•氾论训》
  贾谊《过秦论》
《汉书•食货志》
《汉书•董仲舒传》……
     张来福  二0一七年三月十日

作者简介:张来福,男,1957年3月出生,大专文化,高级法官,从事司法工作37年,长期坚持读书写作。出版、发表、网络登载人物传记、学术论文、散文作品等一百余万字。2017年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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